网络空间是亿万人民共同的精神家园。网络空间天空晴朗、空气洁净、生态健康,符合人们的利益。 11月28日下午,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加强网络化生态治理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会。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时强调,要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,努力提高治理的先进性、精准性、系统性、协同性,持续营造清洁公平的网络空间。互联网绿色治理离不开有效的司法保障。至于先例和法律,我们结合“索赔”栏目来看看一些有代表性的先例。 (一)习近平总书记强调“要加强网络平台、自有媒体和多渠道网络组织的引导”近年来,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,直播间报酬纠纷频发。网络直播的规范化是引导网络平台、自有媒体、多渠道网络机构的重要一环。马先生和庄先生是一对夫妻。有一天,马女士突然发现丈夫庄先生屡次给主持人陈先生小费,九个月的时间里,庄某向陈某支付了20万余元小费,并通过微信、支付宝向其发送了数万元。强某的小费行为发生在夫妻关系内,马某向法院提起诉讼,将强某列为第三人,类似的小费法在法律上应如何定性?要求其归还? (二)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网络乱象污染社会风气,侵犯群众利益,我们必须坚决挥剑出击,斩断利润链、产业链,铲除其土壤和滋生条件。”与商业相关的“网络敲诈勒索”是近年来引起社会关注的一种网络破坏行为。污染社会风气,损害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。司法机关是如何管理的?蒋是一名V用户,在社交平台上拥有超过10万粉丝。他自称是数字博主,经常发布数字产品的评测信息。某个时候,江先生突然开始发布大量针对某公司产品(例如手机)的评论和评论,其中大部分是负面的。该公司认为其发布的大部分内容是恶意和虚假的,并对蒋提出投诉广州互联网法院。江先生提交的信息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?你的“侵权删除道歉”是否有助于减轻或免除责任? (三)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“当前,人工智能、大数据等新技术、新应用不断涌现,对网络生态治理提出挑战,也提供新的支撑条件”。 “AI人脸生物”等技术给网络生态治理带来了新挑战,也给司法部门带来了新问题。有一天,一位拥有千万粉丝的老派博主发现自己手机上的“换脸”软件强迫用户上传自己的“换脸”视频。该博主随后对软件运营公司提起诉讼,指控软件运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博主的肖像权。法庭将如何审理决定这个?网民如何享受人工智能技术的乐趣?如何规避法律风险?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 互联网生态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,需要网络领域立法、执法、司法普法等方面的协调和推动。利用信息化手段,更好地趋利避害,让互联网成为党和国家发展的“最大变量”、“最大增量”。 (金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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